“我找到被执行人崔某某了,他现在在某某地方,我请求出警拘留崔某某。”2021年11月8日,怀远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110接到了申请人朱某某的电话,随即执行指挥中心立刻出警拘留了崔某某。
原来,这是申请执行人朱某某与被执行人崔某某的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的案件,依照已生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被执行人崔某某应当支付申请执行人朱某某劳务费78000元和诉讼费875元。但是申请执行人朱某某多次向崔某某催要劳务费,被执行人崔某某始终拒绝支付,拒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于是,申请执行人朱某某在发现被执行人崔某某的踪迹后拨打了怀远法院执行指挥中心110的报警电话请求拘留被执行人崔某某。执行指挥中心法警队立即出警逮捕了崔某某。崔某某被依法拘留,崔某某被拘留当晚便主动履行偿还义务,通过支付宝转账30000元,次日,崔某某妻子到怀远法院主动支付剩余劳务费及诉讼费48875元。
最终,案件得到圆满执结。“群众的事无小事”,自怀远法院开展执行指挥活动以来,为群众解决了大大小小的事数件,群众的满意就是怀远法院的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