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齐某与被执行人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齐某申请执行多年后,因宋某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该案虽经多次和解,但一直未能未全部执行到位。
2021年10月,申请人齐某来到怀远县人民法院,称宋某目前正在做生物肥料生意,具备一定的还款能力,希望法院能够积极联系宋某,督促其还款。办案法官收到该线索后,第一时间对宋某名下的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状况进行了网络查控。经查,宋某名下并无可供执行财产,结合齐某提供的线索,遂积极联系宋某,询问该笔借款的偿还情况,并要求宋某及时更新报备财产状况。
2021年11月11日下午,齐某和宋某相约来到怀远县人民法院,联系办案法官,称已经协商好,要求办案法官主持制作和解协议。办案法官简单了解案情后,原来宋某经营的生物肥料产业正在业务推广阶段,投入成本较高,盈利有限,但考虑所欠齐某的该笔借款已经拖欠多年,愿意就剩余400000元分5期还清,办案法官根据双方需要,对其协商内容进行了一定的调整,最终齐某和宋某就该笔借款,重新达成新的和解协议。协议签署后,宋某已在表示,在年底前一定尽可能多的挤出一部分钱偿还给宋某,齐某也相信生物肥料的市场前景,愿意再给宋某一个机会,最终该案以和解长期履行顺利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