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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上法庭”在线审理 车祸伤者顺利获赔110000余元!
作者:王文娟  发布时间:2021-11-18 08:53:49 打印 字号: | |

近日,固镇法院运用“云上法庭”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解决了方双方当事人因人在外地路途遥远及疫情防控等问题带来的不便。判决被告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定远支公司及姬某帅承担赔偿责任,共赔偿原告周某红110000余元。原告周某红收到履行款后,对承办人致电表示感谢。

   2021年2月13日,王某良驾驶小型客车搭载王某西、周某红沿S101蚌固路行驶至陡沟路口北侧时,与直行的姬某帅驾驶的小型客车相碰撞,造成王某西、周某红及姬某帅车内乘坐人姬某胜、宋某某不同程度受伤的交通事故。事故造成周某红创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肋骨骨折等多处伤情。

   经公安交警部门处理,认定姬某帅负次要责任。双方就赔偿数额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周某红因此具状诉讼,请求法院支持其诉讼请求。

另查明,被告姬某帅驾驶的车辆在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定远支公司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限内。事故发生后,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定远支公司在交强险的医疗赔偿限额内垫付医疗费18000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人得知双方车辆均有伤者,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因双方意见分歧较大,调解不成,因此法院组织开庭审理。由于两被告均在外地、往来不便,承办人主动提出通过云上开庭的方式审理本案,两被告均同意。

   固镇法院审理认为,本起交通事故发生后,固镇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作出了认定书,认定姬某帅负次要责任,原告周某红无责任。原、被告对该事故认定书均不持异议,本院予以确认,并以此作为原、被告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张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