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下午,蚌埠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大会在市中院召开。大会宣读了蚌埠市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报告了蚌埠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筹备情况,由来自蚌埠市20家律师事务所的同志审议并投票通过了《蚌埠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章程(草案)》、《蚌埠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费管理和使用办法(草案)》、《蚌埠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一届会长、副会长、理事、监事长选举办法(草案)》并由20家律师事务所与会同志现场投票选举了第一届会长、副会长、理事、监事长,市中院、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部分领导共同见证了这一时刻。
成立大会上,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高仁宝,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飞共同为蚌埠市破产人管理协会揭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