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促进蚌埠市依法联动化解处置家庭暴力等矛盾纠纷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按照“预防为主,教育、矫治与惩治相结合”的原则,11月18日上午,蚌埠中院副院长何懿带领法官前往怀远县双桥集镇开展《反家庭暴力法》专题宣讲。
民一庭副庭长汪润洲围绕什么是家庭暴力、家庭暴力的特点类型以及家庭暴力发生原因及其危害、如何有效的预防家庭暴力、遇到家庭暴力如何投诉反映求助,特别强调关于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条件、程序等方面,结合生动的案例给老百姓进行通俗易懂、深入浅出的讲解,帮助老百姓在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时使用法律武器进行自我保护。
蚌埠中院在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聚焦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坚持民有所盼、我必有应,从依法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入手,在高效审理同时,注重审判职能延伸,经常开展接地气式的“法律六进”活动,加大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宣传力度。与此同时,还着力加强与妇联、司法行政部门、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密切联系和配合,建立与地方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居(村)委会的常态化部门协作机制,积极搭建家暴防治平台,为受害人提供一道“防护墙”,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