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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剪围栏盗窃 被盗物竟是家禽
作者:许超  发布时间:2021-12-06 11:10:57 打印 字号: | |

近日,禹会区法院宣判一起盗窃案,以被告人周某犯危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21年6月28日凌晨,被告人周某驾驶摩托车至蚌埠市禹会区西朱村,使用自带老虎钳将路边养鸡大棚铁网围栏剪开,将大棚内11只母鸡盗走,后卖至王台子菜场何某的家禽摊点,获利800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周某被抓获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周某赔偿被害人韩某经济损失费1287元,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张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