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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村法官入户解民情 巡回法庭进村化纠纷
作者:邵梦云  发布时间:2021-12-13 11:07:20 打印 字号: | |

为切实将“一村一法官”联系制度做深做实,进一步强化当地群众的知法、守法和用法意识,12月9日上午,怀远县人民法院龙亢法庭走进徐圩乡钞湖村委会,就钮某某与钞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进行巡回审判。钞湖村“两委”干部和当地群众代表旁听本次庭审。

2015年12月,钞某某向钮某某借款30000元并出具借条并约定月利率1.5%。后钞某某将借条原件丢失,双方口头约定钮某某仅需支付借款本金,钞某某放弃利息。后钮某某陆续向钞某某偿还20000元。2017年年底钞某某找到借条原件,并于2021年12月向法院起诉。在庭审过程中,该案承办法官葛乃松从案件事实查明、证据交换到法律释明等环节,详细、专业的向群众进行了庭审说明,后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钮某某当庭给付剩余借款及利息。

葛乃松作为钞湖村的驻村法官,在近期办案过程中发现钞湖村出现多起类似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为主动融入诉源治理,全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从源头上减少该类矛盾纠纷的再次出现,葛乃松选取典型案例,通过巡回审判方式以案释法,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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