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怀远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协同外地法院顺利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法官,小小锦旗,以表谢意!”12月8日一大早,申请人常某激动地来到怀远法院,向执行法官送上锦旗。
申请人常某和被执行人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申请人履行了供货义务后,被执行人却未按照约定支付相应货款。法院判决被执行人返还申请人货款716787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却一直拒绝履行生效判决书,故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考虑到被执行人居住地在江苏省邳州市,执行立案后,怀远法院执行干警便与邳州市人民法院进行沟通协调,并于次日前往邳州市。两地法院合力将被执行人成功拘传至邳州市人民法院羁押室,执行法官对其进行释法明理,并要求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否则将对其进行拘留。
最终,在执行法官的耐心沟通下,被执行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给付了40000元执行款。于是出现了开头那一幕,申请人常某的真诚致谢,也彰显了案件良好的执行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