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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行动威慑人心 义务人主动履行义务
作者:钱丽芳  发布时间:2021-12-16 09:21:28 打印 字号: | |

近日,龙子湖区法院负责执行立案的工作人员遇到一个“难题”,明明未收到强制执行申请材料,李某却来到立案大厅主动要求履行97万余元的法律义务,在立案人员的仔细询问下才得知来龙去脉。原来,因共有物分割纠纷,龙子湖区法院判决李某及其妻子吴某支付原告孙某、李某房屋价值补偿金、货币补偿补助费共计97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原本心存侥幸的李某夫妻一直未按民事判决书履行97万余元还款义务。之后,李某偶然间看到网络平台上龙子湖区法院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当事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后,慌了神,思来想去决定主动来法院履行还款义务。

工作人员掌握这一情况后立刻告知李某留下电话号码及联系方式,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分管领导随即安排了一名承办人主动阅卷,并与李某积极沟通联系。经联系协商,双方当事人到法院现场履行了97万元还款义务并办结全部法律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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