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怀远县人民法院110报警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迅速出警,根据申请人江某提供的线索,在怀远县荆山镇某小区找到被执行人路某。经当场劝解还款无效后,依法将被执行人路某传唤至怀远县人民法院羁押室。
在羁押室内,经办案多次法官询问,路某一再表示这笔钱一定还,但请求法院能够再给自己一点时间,自己再打打电话,看今天能不能再借一些。当天下午,经过一上午的电话联系,路某也仅凑齐部分借款,并主动向联系办案法官说:法官,我只能筹到这么多了,希望能和江某联系下,我们再谈一下。办案法官结合该案具体情况对江某与路某分别进行调解、洽谈,最终江某同意路某先把筹到的3000元还给自己,剩余的欠款再给路某一年时间,最终该案以和解方式顺利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