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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法官风采⑤】怀远县法院刘晓龙
  发布时间:2022-01-06 08:33:45 打印 字号: | |



敢打硬战苦战的刘晓龙



刘晓龙现任怀远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在法院工作的近7年时间里,该同志始终立足本职岗位,勤勤恳恳,甘于奉献,奋发有为,先后获得蚌埠市优秀司法辅助人员、怀远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等荣誉。


作为基层法院的一名执行干警,刘晓龙把为群众执法、对群众负责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他2014年12月在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毕业之后,便踏进怀远县人民法院大门,先后担任刑庭书记员、法官助理,2020年4月调入执行局工作。刘晓龙虽在执行局工作仅一年多时间,但是他虚心学习、积极作为,工作成绩突出。2021年度共受理执行案件768件,结案767件,执行到位金额19627万余元,在怀远法院“五个一批”暨深攻积案集中攻坚专项执行活动中,执结陈年旧案40余件。



在执行80余名业主与合肥一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怀远分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系列案件时,刘晓龙发现本案涉及人数众多,法律关系复杂,业主们诉求各不相同,且被执行人大千公司怀远分公司无可供执行财产线索。为了尽可能为业主们挽回经济损失,刘晓龙10余次组织业主代表和被执行一方到法院商讨解决方案,最终促成业主们和被执行人达成和解,使这一复杂的群体性纠纷最终以温和的方式在最短时间内得以平息。


刘晓龙深深明白,执行程序是维护法院权威、树立法官形象的最后一道关键防线,司法公正是群众对法官寄予的最高期望。在执行工作中不乏棘手案件,有些当事人明明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面对这样的情况,刘晓龙经常不厌其烦的进行调解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讲政治、讲法律、讲情理,当事人的工作做不通就做其家属的,让家属通过亲情的力量来做通当事人的工作。就是靠着这股子韧劲、这股子不服输的精神,一桩桩、一件件看似棘手的难以执行的案件被他拿下。



2021年4月,在强制腾退法院拍卖的位于浙江省绍兴市的一处房屋时,被执行人的奶奶及保姆居住在内,并对法院的腾退工作存在抵触情绪、拒不搬离,经刘晓龙及其他执行干警情理法并用,最终被执行人家属配合迁出大部分物品,并由其亲戚担保一周内自行腾退剩余部分。从强制腾退到自行搬离,实现了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


刘晓龙始终坚持从实际出发,站在人民群众的角度考虑问题,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刘晓龙用自己爱岗敬业、求真务实的精神,树立起一名年轻干警所应有的形象。




 
责任编辑:张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