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积极落实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春雷行动”工作实施方案之要求,2022年1月13日晚,五河县人民法院开展了夜间集中执行行动。
法院干警整装待发
夜间七时许,干警整备集结完毕,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张璟玉一声令下,以15人组成的行动小组兵分两路,各自前往计划内的目的地。第一小分队前往东刘集方向,第二小分队前往朱顶镇方向。
强势突袭,迅速拘传。陈某某、潘某某与郭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案件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是在这次的集中执行中,申请人与我院提前做好沟通工作,申请人提前蹲点,早早的埋伏在被执行人附近。夜间9时许,被执行人和往常一样,骑着三轮车慢悠悠的进入家中。蹲守在附近的干警见状后,迅速出动,将其控制,与此同时,执行工作人员依法向其出示工作证件表明身份,并有执行记录仪同步录音录像。
被执行人郭某某拘传到位
果断处置,强制带离现场。丁某某与张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查到被执行人名下仅有少量可供执行财产,案款发放给被执行人后,案件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事后,当事人与我院多次查找被执行人张某,但张某均未在家。此次夜间执行,我院也将其列为最难寻找的被执行人之一。按照既定计划,我院找到被执行人张某的家。法院干警在敲门时,被执行人家中应声的是男性声音,时隔五六分钟后开门的竟是一女子,该女子称是其妻子。当我方干警询问被执行人张某是否在家时,称张某不在家。执行干警察觉事情有些蹊跷,于是我院干警上楼搜寻未果,最终我院一名富有经验的干警在被执行人家的平房房顶上找到了他。干警在向其表明身份并向其表明来意后,将其拘传。拘传过程中还遭到了该名女子阻挠,我院向其告知阻挠执行的法律后果后,将被执行人强制带离现场。
被执行人张某拘传到位
及时研判,依法执行。被执行人梁某某在我院有系列案件,其在日常工作日时段,白天外出,躲避执行。在这次集中行动中,干警到达被执行人家中后,发现有一名女子在场,称自己是梁某某妻子。于是干警向其表明身份后询问该名女子,梁某某是否在家。该女子却称不在家,五六分钟前才骑车离开家。经过研判,我院干警认定此刻的被执行人应当在家。最终在其家四楼找到了被执行人梁某某,后将其依法拘传至法院。
被执行人梁某某拘传到位
这次冬季夜间集中执行行动中,五河法院拘传到案3人,拘留3人。
我院以执行110为依托,坚持以强制执行措施常态化,对日常工作时段发现被执行人线索的及时拘传拘留;对白天经常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进行夜间突击执行。自2022年“春雷行动”开展以来, 我院共拘传15人,拘留7人,罚款1人。
执行攻坚永远在路上,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今夜注定无眠!五河法院将继续一往无前,齐心协力攻克执行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