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凌晨,怀远县人民法院开展“江淮风暴”之“春雷”集中执行行动,利用节前有利时间,以春雷滚滚之势,集中执行再出发。此次行动邀请了两名县政协委员全程监督执行。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胜法全程指挥行动。
被执行人:“我不是这老板,我就是个看门的!”
庞某申请执行安徽省怀远县某制造有限公司一案,法院多次联系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某未果。行动当日,执行员在公司门卫室发现了陈某某的行踪,当问起案件情况时,陈某某不配合地说道:“我不是这老板!我是这门卫,就是个看门的!”执行员当场对陈某某身份进行仔细核查,确认身份后果断将其强制拘传至法院。最终,陈某还款30万元并与庞某达成执行和解。
执行员:“不还钱,今天你们两个都别想回家!”
“你们放王某某走吧,拘留我就行了!”上午10时,张某来到怀远法院,对执行员如是说道。原来,2020年,张某以承包工程为由,从邵某处借款240000元,写有借据并约定了利息,张某朋友王某某具名担保。借款后,邵某多次催要本金和利息,张某拒不还款,案件进入执行阶段。行动当日执行干警找到担保人王某某并拘传至法院,张某得知消息后,主动到院要求换人拘留,遂发生上面一幕。最终张某迫于法律威严支付了3万余元,并与申请执行人邵某达成和解。
申请执行人:“今天终于把钱给要齐了!”
原告赵某与被告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过法院干警多次努力,李某已经还了大部分借款,且其名下一辆轿车也被执行员通过车管所进行了查封,但是一直未找寻到车辆。当日凌晨,执行员找到还未睡醒的李某和停在院内的车辆,为了防止意外情况发生,执行员将李某及其车辆均带回法院,最终案件成功执结,申请执行人赵某满意而归。
截至当天下午5时,“春雷”行动共拘传17人,实施拘留3人,执结案件15件,执行到位金额1229000元,查封厂房一处,查封价值10万元产品,扣押车辆1辆,对1人罚款5000元。行动当天还通过微信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发布10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