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淮上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经法官多次调解后,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合计67000元。
2021年7月5日,因下雨视线不好,被告陈某立驾驶无号“宗申”牌三轮电动车沿朝阳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朝阳路淮河公路桥东侧桥面中断时,碰撞前方由原告芦某汉驾驶后停放的电动二轮车,致原告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蚌埠市交警三大队作出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陈某立负本起事故的主要责任,原告芦某汉负次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往蚌埠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治疗,经鉴定,原告芦某汉构成十级伤残。后因赔偿问题,原告多次与被告协商,但并未协商成功,原告遂向我院提起诉讼。
淮上法院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积极联系双方进行调解,双方一直就赔偿金额达不成一致意见,法官多次联系并对双方耐心说法析理,双方成功达成上述调解协议,被告方并当场给付了赔偿款,双方因本起事故引起的纠纷一次性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