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终,怀远人民法院执行局110报警指挥中心接到申请人陈某的报警后,迅速出警,根据陈某提供的线索,在白莲坡镇某村,找到被执行人周某,在当场督促履行无效的情况下,法院依法对周某采取司法拘传措施。
在法院羁押室,鉴于该案涉及标的不大,且被执行人周某从事白酒生意,具备一定的履行能力,办案法官遂积极与周某进行沟通,促使其履行生效的裁判文书。在得知周某与陈某有其他纠纷,正在办理起诉手续的情况下,办案法官及时告知其可以采取财产保全等方式保障其合法权益,法院也会配合其办理相关手续。至此,被执行人周某对该案履行彻底无异议,遂向陈某在法院的“一案一账号”履行20000元,该案遂及时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