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龙子湖区法院执行庭干警们再一次以实际行动展现了履责于行的执行风范,成功避免一场集体性纠纷的发生,并将可供执行车辆扣押至我院。
据了解,因被执行人刘某拒不履行本院已生效的裁判文书,我院执行庭干警前往其家中拘传其本人。到了目的地,刘某却不见踪影,仅其妻儿在家,并且家中院内正停放着一辆货车。经询问了解,该车为刘某妻子所有。正当执行干警打算进一步做家属工作时,被执行人刘某同村的族亲闻讯纷纷赶来!面对一拥而上的村民们,为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集体性纠纷出现,执行干警们迅速冷静、镇定,先是将现场情况汇报庭领导,随后将被执行人刘某的民事纠纷情况及执行情况向在场村民做了详细解释,同时耐心细致的阐述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内容以及拒不履行法律责任给自己和家庭带来的严重后果以及社会负面影响。通过情、理、法的释明,被执行人刘某的妻子当场表示同意将自己名下车辆交由法院处置以偿还丈夫欠款,同时,在场的村民也纷纷表示“理解你们工作!”、“你们也不容易!”
目前,货车已扣押至我院,双方当事人已达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