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怀远县人民法院执行110接到报警电话,申请人称发现被执行人梅某正在家中,要求拘传被执行人。接警后执行干警立即出动,到达被执行人梅某家中,释法明理后依法将被执行人拘传到法院羁押室。
申请人和被执行人梅某系同村邻居,关系一直较好,2017年3月,梅某因经营使用向申请人借款60000元。因梅某一直未偿还借款本金及剩余利息,无奈之下,申请人将其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被执行人梅某偿还申请人借款85552元及利息。因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书,故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员考虑到双方当事人是邻居,为了让他们以后能继续和睦相处,便耐心与双方协调沟通。最终,申请人对偿还金额做出让步,被执行人梅某当场转账了20000元,双方相互谅解,握手言和,案件顺利达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