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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狗咬死家养鹅 法院调解化纠纷
作者:李思琪  发布时间:2022-03-14 10:35:21 打印 字号: | |

107只鹅在几天之内陆续死亡,养殖户发现邻居家养的两条狗在自家鹅厂附近“逗留”,遂认为是邻居家的狗咬死了鹅,于是要求宠物狗主人赔偿20000元。双方协商不成,养殖户主人遂一纸诉状将狗主人告至法院。

   家住东刘集镇的李某鹅厂的鹅在一夜之间突然死几十只,明显不是正常死的。第二天、第三天,又有部分鹅陆续死掉。李某认为是邻居家的狗咬死了自己养殖的鹅,而陆陆续续死掉的鹅是被吓死的,于是报警。派出所民警经过现场勘验之后,发现一共死伤了107只。为此,李某将狗主人告上法院,要求赔偿20000元。而张某辩称,按107只来计算的话,按每只鹅的斤数来核算,不值20000元。

   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情况,承办法官一方面对市场上鹅肉价格进行了解;另一方面承办法官不厌其烦地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耐心细致地做调解工作,组织双方进行当面调解,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之下,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由宠物狗主人张某即被告赔偿李某10000元经济损失,并当庭给付。这起因“狗咬鹅”引发的矛盾被承办法官成功化解,双方都被承办法官这种“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工作作风所感动并表示感谢。

   法官提醒:《民法典》关于饲养动物损害责任中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侵权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则不能承担或者减轻责任。当今社会,很多人选择饲养动物,不管是用于陪伴还是用于看家护院,我们都应该管理好饲养的动物。

 


 
责任编辑:张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