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中院关于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公告
根据蚌埠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蚌疫情防控〔2022〕4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保障市民的身体健康、安全,温馨提示如下:
自即日起,凡非本市的当事人、律师或其他诉讼参与人,前来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庭审或办理其他事务,需提供来蚌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地立即进行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安康码、行程码及上述两项核酸检测报告均合格后可进入。
为最大限度地减小疫情给诉讼活动带来的影响,您可以优先选择通过安徽法院诉讼服务网、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立案,通过人民法院网上保全平台提交诉讼保全申请,或采用邮寄方式递交诉讼、保全等材料至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3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