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怀远县人民法院包集法庭审结了一起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案件,判决被告张某、年小某等人在继承年某遗产范围内清偿原告连某借款200000元。
2018年9月27日,年某向原告连某借款200000元。2020年2月,年某因车祸意外死亡。得知消息的连某慌了,现在年某去世了,自己的钱还能要回来吗?连某向律师咨询后,把年某的父母、妻子和子女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偿还200000元借款。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年某向连某借款200000元,双方形成合法的借贷关系。因年某死亡,年某的父母、妻子及其子女是年某遗产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其应在继承年某遗产范围内清偿原告连某借款200000元。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