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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经营,这个老板被判刑了
作者:张勇 杨柳倩  发布时间:2022-04-19 16:20:41 打印 字号: | |

近日,蚌埠市蚌山区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经营案件,被告人葛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葛某在蚌埠市光彩大市场内有一间自家经营的日用品玩具店,2021年2月份,葛某接到一陌生电话,让其去山东临沂一个小商品展销会,因其主营玩具批发,就过去看了看。在看展销的时候发现某摊位有书籍在售,遂订购了一万余册书籍,在未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其经营的玩具商铺内销售图书等出版物。同年3月12日,被蚌埠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执法人员查获,现场查扣各类出版物共计11203册。2021年7月1日,经蚌埠市出版物鉴定委员会鉴定,查获出版物中3726册为非法出版物,其中3717册为图书类,9册为期刊类。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葛某未经国家有关部门许可,非法经营出版物,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因其主动投案、自愿认罪认罚并退出了全部违法所得,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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