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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刑事审判巡回法庭“搬进”被告人家中
  发布时间:2022-04-22 15:55:21 打印 字号: | |

“我现在知道自己做错事情了,做错事就应该挨罚!就是不好意思让你们跑这么远,谢谢你们!”庭审结束后,被告人刘某某感动地对法官说道。

4月20日上午,怀远县人民法院法官驱车一个多小时来到怀远县双桥集镇双李村,上门巡回审理被告人刘某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案件。

2019年秋,被告人刘某某在自家房屋菜园地里播撒罂粟种子,后生长出大量罂粟幼苗。2020年初,被派出所巡逻民警发现,现场铲除罂粟幼苗609株。案件审理期间,八十余岁的刘某某因病在家卧床。承办法官考虑被告人卧床无法到庭、文化水平较低、法律意识较为淡薄等情况,一方面依法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另一方面积极与村委会、刘某某及其家人联系沟通、征求意见,最终决定在被告人刘某某家中开庭,以更加人性化的方式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庭审中,法官就该案有关事实的认定和法律适用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意见,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该案在合议后将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卢佳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