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下午,蚌埠中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集中学习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关于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六次集体学习时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及《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简史》《总体国家安全观学习纲要》部分章节,重点研学了今年5月1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余慧主持学习会议。
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永成领学并结合自身学习体会,就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进行宣讲,从依法规治、社会共治、依法严惩、“打财断血”、“打伞破网”、制度创新等6个“突出”特点系统解读了立法背景、主要内容、亮点以及与法院工作相关的条款。
会议认为,《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颁布实施,是党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标志性成果,是构建中国特色反有组织犯罪制度的成功探索和伟大实践,也是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坚实保障,对推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会议强调,全院干警要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从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刻认识颁布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责任感。
会议要求,要以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为契机,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热潮,深刻理解每一个条文的内涵精髓,熟练掌握、灵活运用,真正做到依法依规、宽严相济,切实推动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要完善配套工作机制,紧密结合审判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深入推进《反有组织犯罪法》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
围绕学习主题,晏宝光等参学人员分别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交流发言。
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干警代表列席旁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