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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旗送给好法官
  发布时间:2022-08-01 17:25:33 打印 字号: | |

“感谢史秀峰法官,公正执法扬正气” 7月27日上午,王某来到蚌山区法院,将一面锦旗送到了民一庭史秀峰法官手中。



2021年5月,王某将蚌埠某附属医院以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诉至蚌山法院。2015年7月20日,王某因右小腿开放性外伤伴肌腱神经损伤在徐州市某医院治疗,在该院手术顺利,2015年8月7日出院,出院时原告伤口生长良好,活动尚可。2015年8月7日,王某因右足踝麻木疼痛不适,在蚌埠某附属医院处住院治疗,2015年8月16日,王某出现发热、下肢无力等症状,蚌埠某附属医院初步诊断为急性吉兰-巴雷综合征,2015年9月9日出院时医嘱院外继续康复治疗,2020年8月10日,王某再次到蚌埠某附属医院住院治疗,才得知蚌埠某附属医院上次对王某的治疗过程存在过错,导致王某急性吉兰-巴雷综合征。王某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故提起诉讼。诉讼期间蚌埠某附属医院诉称没有用错药物,双方意见分歧较大,对此还邀请了安徽龙图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老师出庭作出专业解答。史秀峰法官认真分析案情后认为公民享有生命权和健康权,患者在诊疗过程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医疗机构应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蚌埠某附属医院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且与王某致残的后果存在因果关系,原因力为主要责任,综合案情,蚌埠某附属医院应承担80%的责任。


作为一名法官,史秀峰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工作宗旨,鲜红的锦旗不仅是当事人对法官司法为民的认可,也是对蚌山区法院审判公正的赞许。






 

 
责任编辑:卢佳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