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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中院部署推进“村(居)微法庭”建设
  发布时间:2022-10-12 17:37:35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平安办与市中院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村(居)微法庭”建设的实施意见》,扎实推进“村(居)微法庭”建设,10月11日晚,蚌埠中院“村(居)微法庭”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判和部署。各工作组在会上谈了工作思路和序时推进的想法和举措。市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朱超,审委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王传康参加。



会议指出,做好“村(居)微法庭”建设工作能够极大方便人民群众,同时能够提升法院自身形象,必须积极推进、落实部署。当前需狠抓重点,内部要保持协调顺畅,在县区里组织试点工作开展。要明确组织架构,积极与市、县区平安办做好对接。各个组要熟悉印发的工作职能和意见要求,要明确事项问题,出现问题及时汇报,特别是综合协调组要及时反馈。县里法庭多,接触的村(居)最密切,“村(居)微法庭”建设可以考虑先让基层法院把工作推动起来。


会议强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要切实把“村(居)微法庭”建设实施意见学懂弄通做实,厘清各小组工作职责任务。确定“村(居)微法庭”建设“试验田”,依托现有硬件条件开展试点工作, 10月底或者11月上旬组织全市法院现场观摩,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以便在接下来的推进中加以改进和提高。


会议要求,推进“村(居)微法庭”建设,要做到“三个到位”,一是主观认识要到位。办公室成员主观认识要到位,要深入贯彻9月29日高仁宝院长全市法院干警“村(居)微法庭”建设动员会上的讲话精神,全面领会“村(居)微法庭”建设的意义和作用。二是统筹联动认识到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把各院工作人员、庭务主任以及庭务副主任统筹好组织好,后续监督考核机制抓到位。三是推进措施要到位。办公室人员安排、人员配套对接都要具体明确。要有工作清单,明晰工作职责,做到“任务分工一张表,工作推进一台账,实时动态一门清”。


就加强 “村(居)微法庭”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也提出了要求,强调要进一步强化责任,加强党建引领,强化一体监管。运行实施机制要围绕“村(居)微法庭”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来构建。要形成矛盾纠纷防治闭环,提升“村(居)微法庭”建设运行质效,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要坚决把非诉讼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推动“村(居)微法庭”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诉源治理和平安蚌埠建设作出贡献。



 

 

 
责任编辑:卢佳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