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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与退役军人事务局共商多元解纷 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22-10-12 17:38:48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最高人民法院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加强涉退役军人矛盾纠纷调处和多元化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 10月9日下午,蚌埠中院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就涉退役军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进行交流。市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朱超、三级高级法官王传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钱培九及两单位相关部门同志参加了座谈。



会上,与会人员分别介绍了相关工作情况,对于开展涉退役军人纠纷调处工作进行了深入细致交流。双方一致表示关爱退役军人、妥处退役军人矛盾纠纷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落实好意见要求,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实践,是推动平安蚌埠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有力举措。


下一步,双方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意见的重大意义,认真贯彻意见的各项工作要求,将当前正在开展的“村(居)微法庭”建设与基层退役军人服务工作站职能深度融合,形成联动化解合力,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责任编辑:卢佳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