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是五河法院‘执行110’吗?我在城关镇发现了被执行人曹某某,请你们快来!”
“好的,请时刻注意被执行人动向,我们现在就赶过来!”
10月12日凌晨0点40分,五河县人民法院“执行110”当日值班干警接到申请人乔某某的举报电话,在得知被执行人详细线索后,值班干警第一时间驱车赶往城关镇某小区,最终成功将被执行人曹某某拘传到位,历经3小时的不懈努力,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据悉,2020年至2021年间,曹某某以承包工程急需用钱为由,向乔某某借款18万余元。借款到期后,曹某某仅支付10万余元,余款以各种事由拖延,因而乔某某将曹某某诉至五河县人民法院,案经调解,双方达成还款协议。协议生效后,曹某某依旧食言。见状,乔某某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曹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督促其履行还款义务,但曹某某仍迟迟未履行。10月12日凌晨,“执行110”值班干警将其拘传到位后,向其释法明理,告知逃避还款义务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经过执行干警3个小时的不懈努力,曹某某当场履行10000元,并与乔某某达成和解长期履行还款协议,约定每月偿还2000元直至案款全部还清。
24小时轮班备勤,精准高效执行——五河法院“执行110”亮剑以来,实行全天候、常态化、快速准确便捷的执行工作新模式,不断提高案件处置力度,助力切实解决执行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