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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丨固镇法院巧用“村(居)微法庭”解纠纷
  发布时间:2022-10-27 17:53:55 打印 字号: | |

“村(居)微法庭”打通便民利民服务“最后一公里”。近日,固镇法院杨庙法庭延伸审判职能,充分利用“村(居)微法庭”机制,与村居干部就地调解一起农村买树纠纷案件,让群众在家门口就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经了解得知,村民陈某将自家树木卖给辛某。10月18日下午,陈某把电话给承办法官称自己要种小麦,要求辛某当天伐树,否则砍伐树木影响了庄稼,他绝不会同意。经承办法官、村居干部苦口婆心地劝说,陈某同意10月19日上午,与法庭工作人员、辛某以及树木买卖中间人等一起,在其树木所在地商量伐树一事。



“砍伐时间没到期之前我只砍了部分树,但陈某说我多砍了他家的树,不让我继续砍了。”辛某也很无奈。


陈某称:“要砍就尽快来砍,我想种庄稼都被耽误了。”



10月19日,为更快更好的解决这起伐树纠纷,承办法官与书记员等人一大早就来到陈某家树木所在地,实地查看树木及周边情况。其间,陈某表示,从2020年8月份卖树给辛某至今,经历多种方式才拿到卖树款34000元。而辛某则表示,陈某家鱼塘东西两排树木品相不同,所伐树木要进行挑选。通过两人的对话,了解两人的矛盾后,承办法官从情理、法律等多方面耐心沟通。最终,陈某答应砍伐庄稼地东北边的大杨树和鱼塘路东边的5棵杨树,并约定当天下午砍伐,陈某10月20日再种庄稼。


陈某又称:“辛某如果现在砍树,运输的时候肯定会碾压我的土地,我现在就要种庄稼。”


辛某表示:“因陈某阻挠砍树导致剩余树木还未砍伐,而且运输树木只有那条路可通过,陈某却不允许自己的车辆从那走,我实在是没办法了。”


中午12点左右,承办法官返回法庭吃个饭的工夫,事情再次发发生“转变”。陈某夫妻认为伐树后运输过程中会将自家土地轧坏无法种庄稼,遂在承办法官返回法庭的路上“偷偷”开着三轮车拉着麦种和化肥准备种庄稼。承办法官得知情况后立即驱车赶往陈某庄稼地。为防止矛盾再次升级,承办法官一方面批评了陈某出尔反尔的行为,另一方面与辛某进行沟通,希望辛某本着“退一步海阔天空”的原则,能够作出些许让步。最终,辛某同意给付100元弥补伐树砸压陈某土地造成的损失。


2022年10月19日上午8时至下午5点20分左右,杨庙法庭走进田间地头,历经8个多小时的现场调解、见证、监督伐树,这起历时两年多的卖树买树纠纷终于得以圆满化解!


下一步,固镇法院将继续创新工作思路,加快推进“村(居)微法庭”服务触角,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基层治理,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责任编辑:卢佳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