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怀远县人民法院龙亢法庭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和多元调解小程序线上调解了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
2019年5月,被告孟某与中国工商银行某支行签订了《牡丹信用卡透支分期付款/抵押合同》,向银行贷款购车,贷款金额88500元,同日原告出具《担保承诺函》,承诺为被告孟某在《分期付款合同》项下的透支金额、手续费及可能发生的滞纳金等全部债务向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原被告之间签订了《分期购车履约保证合同》,截止2022年9月15日,被告剩余本金5322.92元未还,原告履行了担保责任,据此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偿还垫付款5322.92元及资金占用损失。
案件受理后,龙亢法庭与当事人取得了联系,被告孟某表示愿意调解,但双方当事人均在外地。为妥善解决纠纷,减轻当事人的诉讼成本,龙亢法庭告知双方可以通过人民调解平台进行线上调解并对调解协议签字确认。12月5日,龙亢法庭通过电话对双方进行释法说理,原、被告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调解完毕后,龙亢法庭指导原被告注册多元调解小程序,通过人民调解平台线上向原、被告推送调解方案,原被告确认无误后,在线上进行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