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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会法院:两地法院双重联动扣押车辆促和解
  发布时间:2023-01-31 15:18:37 打印 字号: | |

“喂,是禹会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吗?我发现了被执行人石某某名下的运输车辆现在上海市嘉定区某物流点,你们赶紧来扣车!” 



据悉,被告石某某于2021年雇佣原告陈某某为其开车,双方因工资计算等事由发生矛盾,经禹会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被告石某某于判决书生效十日内向原告陈某某支付工资54000元,但石某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故陈某某向禹会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年后上班第一天,禹会区人民法院“执行110”报警电话就接到申请执行人陈某某的财产举报线索电话,在简单确认了案件基本信息以后,禹会法院执行干警立即准备动身前往上海。考虑到处于春运期间,高速公路会比较拥堵,乘坐高铁无疑是最佳出行方式,但由于时间紧急,离得近的高铁班次车票已全部售罄,于是执行干警先行赶往高铁站先上车再补票。由于是临时补票上车,没有座位,执行干警全程站了3小时才抵达上海。由于在出发前与上海嘉定区人民法院提前取得了联系,上海嘉定区人民法院表示愿意全力配合本院执行工作,不仅给本院执行干警配备了警车还配备了本地执行干警协助执行工作。

 

执行干警一行人来到申请人提供地址后,在经过一番搜查后锁定了被执行人的名下的运输车辆,在执行干警查封车辆期间,被执行人石某某也闻讯而来。石某某表示很意外,没有想到自己在上海也会被执行干警找到,执行法官告诉石某某“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在执行法官的释法说理下被执行人石某某与申请人陈某某达成和解,执行到位金额54000元,案件顺利解决。

 


 
责任编辑:卢佳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