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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灾致光伏设备受损 法官耐心调解案结事了
作者:邵敏  发布时间:2023-03-21 10:48:54 打印 字号: | |

光伏设备被洪水淹、被大风刮倒、失火等情况,最近几年时有发生,其中涉及的赔偿问题是大家最为关心的。近日,固镇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大风刮倒光伏设备致农民财产受损的案件,依法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受到老百姓的称赞。 

据了解,周某于2018年4月2日安装居民光伏电站设备且每年都办理财产保险。2022年7月26日,固镇县境内出现大风恶劣天气,周某的光伏发电设备被全部毁损。周某报案后,保险公司以当天的风速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八级而拒绝赔偿。无奈之下,周某遂诉至法院,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其损失73200元。


“当天的风速只有七级不符合保险约定。”

“县里的气象局出具的证明显示当天固镇风级达到了八级。”

因双方对当天天气的大风级别各持己见,承办法官徐从奎虽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双方一直僵持不下。


开庭审理中,保险公司与周某分别出具了市级、县级气象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因内容载明的风级别不同,双方对此存在不同理解。为查明事实,承办法官徐从奎一方面走进田间地头,实地查看周某光伏电站设备毁损情况,并询问了周边村民;另一方面同市县两级气象部门联系,了解案涉当天天气及风力级别的具体情况。

了解了案件的来龙去脉之后,承办法官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并将市气象部门的回复向保险公司进行了说明。市气象部门出具的证明仅是当地气象台站的风速未达八级,不代表事发地未达八级,结合县气象部门出具的风速达到八级证明、现场大树被刮倒情况及村干部证明大风造成的损失情况,能认定事发时的风速达到八级。最终,经承办法官多次沟通协商,保险公司同意一次性赔付周某59800元,双方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至此案结事了。

一直以来,为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固镇法院不断拓宽便民利民服务举措,主动深入到田间地头,进行巡回审判,现场调解,零距离服务群众,力争将矛盾化解在源头,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卢佳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