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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远法院:开庭家门口 普法暖人心
  发布时间:2023-03-24 16:45:09 打印 字号: | |

 

近日,怀远县人民法院民三庭干警前往怀远县河溜镇罗新庄村委会,巡回审理了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22年8月,被告驾驶二轮电动车将原告撞伤,经交通管理大队认定,被告负全部责任,原告无责任。事故发生后,原告多次向被告主张赔偿,被告均未赔付。后原告诉至怀远县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16790.5元。

考虑到原告年迈且行动不便,法官决定将法庭搬至当事人家门前。庭审中,法官充分听取了各方当事人的意见,全面调查了解案件事实,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庭审过程逐一展现在群众眼前,让旁听的群众耳闻目睹案件审理过程,增强了群众对审判工作的直观感受。

庭审结束后,干警向正在观看“送戏进万村”演出的村民发放了《交通安全宣传手册》《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等宣传材料,并向他们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卢佳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