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基层动态
怀远这个村居“微法庭”真行
作者:怀远法院  发布时间:2023-03-24 16:58:01 打印 字号: | |

近日,怀远县人民法院河溜法庭借助“村(居)微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原被告就彩礼返还方式和数额协商一致,被告方当场退还部分彩礼款10万元,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原告小明(化名)与被告小薇(化名)在2020年经媒人介绍相识。相处一段时间后,两人按当地风俗举行结婚仪式,小明因彩礼、首饰等各项花费支出数十万元。后双方因矛盾产生纠纷,致使缔结婚姻无果。在媒人等中间人的调解下,小薇父母与小明父母就退还彩礼款41.6万元协商一致,并当场退还17万元,剩余款项约定由小薇本人退还。因余款催要未果,小明将小薇及其父母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剩余彩礼款24.6万元及五金首饰。


庭审前,承办法官认真听取了原被告双方对彩礼返还问题的陈述和意见,多角度帮助当事人梳理案情,并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相互体谅,同时及时提出调解方案并适时予以调整,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耐心沟通和原告方代理人的协调下,双方形成初步调解意见,但被告方因某些不确定因素,需要给予十天的协调期。为了让两家矛盾彻底化解,承办法官在庭审后并未急于起草判决书,而是耐心等待回复。十天后,调解工作进展顺利,双方在村居“微法庭”现场签订调解协议,且被告方当场主动退还第一期彩礼款10万元。双方握手言和,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卢佳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