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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中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
作者:张永强  发布时间:2023-03-30 09:00:17 打印 字号: | |

3月29日晚,蚌埠中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3次集中学习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重要论述和在全国“两会”期间重要讲话精神。党组书记、院长高仁宝主持会议并讲话,中心组成员参加,驻院纪检监察组同志及部分青年干警列席。

会议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重要论述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学习了全国两会精神、关于国家安全等内容。审委会专委、三级高级法官葛继东等四名同志分别谈了学习体会和工作思考。


会议指出,调查研究是我们党的传家宝,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是党员干部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提高履职本领、强化责任担当的有效途径。在中国共产党百年辉煌历史中,党领导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所取得的伟大成就,都是以调查研究为基础的。党中央提出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工作,是基于当前形势作出的重大部署安排,为深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行动指南。全院干警要深刻领悟调查研究的极端重要性,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做好调查研究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不断提高调查研究的能力,使调查研究的过程成为干好本职工作、应对风险挑战、推动事业发展的过程。

会议强调,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党中央决定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这是破解改革发展难题的需要,也是新时代新形势的呼唤。全院干警要以此次调查研究为契机,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走出去、走下去,经常性深入群众、心入基层,要紧紧围绕党中央确定的12个方面主要内容,结合全市法院工作实际,把调查研究作为开创新局的突破口,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探索新规律,真正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把对策提实,不断提出真正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办法,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责任编辑:卢佳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