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枚:
本院受理上诉人徐燕因与被上诉人李枚离婚纠纷一案,现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3民终820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