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上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彩礼返还引发的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耐心劝导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女方当场退还男方3.5万元彩礼,案件顺利结案。
原告蒋某与被告刘某经媒人介绍相识,双方发展为恋爱关系。恋爱期间原告及其家人以见面礼、压岁钱、过节费等方式向被告及其亲属支付款项。后原、被告双方感情相处过程中出现矛盾且难以调解,最终二人分手。原告向被告及其父母多次索要彩礼未果,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及其父母返还彩礼9.4万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听取双方对彩礼返还问题的陈述及意见后,组织双方到法庭进行调解。承办法官耐心向双方释明法律的相关规定,并依据农村风俗、双方共同相处时间的长短、彩礼用途等方面综合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矛盾的方案。在承办法官的耐心劝解下,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被告一次性返还原告彩礼3.5万元,案件的诉讼费原、被告各承担一半,双方纠纷一次性了结。至此,这起婚约财产纠纷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