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怀远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协同外地公安、法院顺利执结一起合同纠纷案件。
2021年3月,刘某与安徽某畜牧养殖有限公司、张某、张某虎合同纠纷一案经怀远法院审理后,被执行人一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故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电话拒接无法联系,在得知其在江苏省泗洪县工作经营情况后,怀远法院执行干警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在与泗洪县人民法院沟通协调后,前往泗洪县执行案件。
起初,面对异地执行干警的“突然到访”,被执行人所在公司将执行干警拒之门外,拒不配合干警进入该公司执行案件。执行干警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作用,向泗洪公安及泗洪法院执行局发出协助执行申请。而后,在泗洪公安的协同下,执行干警顺利进入江苏某科技有限公司院内依法实施调查、传唤等措施,并对被执行人进行释法明理,要求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否则将对其进行罚款和拘留等强制措施。
最终,被执行人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一次性给付了10万元执行款并主动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约定余款还款期限,案件也以执行和解方式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