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逢盛世
拼搏正当时
志不求易者成
事不避难者进
放飞青春梦想
谱写司法华章
“以青春之名”⑴︱房鑫:能动司法 止于至善
青年强,则国家强。身为法院青年干警,既要依法依规办案,更要用心用情做事,以身在兵位、心为帅谋的进取精神和实际行动,讲好新时代人民法院的青年故事。记得处理过一起父亲起诉儿子要求偿还借款10万元的案件,儿子辩称该款是父亲向其补偿的抚养费,应视为赠予拒绝偿还。充分了解双方诉求后,我感到本案症结实际是父子分开多年导致的“心结”。老百姓既来法院“讨说法”,作为法院干
警就有义务把“理”讲明白。通过和父子俩讲道理、说情理、释法理,在多轮背靠背调解后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由儿子以生活费形式每月向父亲支付2000元直至款项付清。目送儿子搀扶父亲走出法庭那一刻,一个念头在我脑海中闪现出来,即便这个调解协议未能让父子俩就此消除芥蒂,但与一纸判决相比,他们却多了一个缓和的契机和割舍不掉的理由,如果时间能让他们从此往后重拾亲情,我坚信付出的时间和精力都无比值得。能动司法,止于至善,愿自己的努力能为他人带去幸福和能量,让无力者有力,让悲观者前行。
(房鑫, 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