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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青春之名”⑿︱梁磊:青春之我
  发布时间:2023-05-09 11:32:52 打印 字号: | |

青春逢盛世

拼搏正当时

志不求易者成

事不避难者进

放飞青春梦想

谱写司法华章

 

“以青春之名”⑿︱梁磊:青春之我

 

李大钊先生曾在《青春》中写道,“以青春之我,创建青春之家庭,青春之国家,青春之民族,青春之人类,青春之地球,青春之宇宙,资以乐其无涯之声”。每每听读到这句话,愈觉振聋发聩。


依稀记得去年盛夏,入职报到的当天午后,细雨之后的空气中夹杂着淡淡泥土味,漫步走过办公楼前,深感“一入法门深似海,从此红尘无故人”。犹记得当晚的见面会,院领导嘱咐我们几位青年人,要“讲政治、讲学习、讲正气、讲纪律”。前日,忽地降下温度,也降下了小雨,透过雨丝发现有两块灵璧石立在办公楼前,名为“公”“廉”石。时刻告诫青年干警要守着法律的初衷,坚守最初的梦想,恪守公心,扣好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


踏上一座廊桥,桥的这边,备足勇气,桥的那边,有人生的目标。让我们迈开脚步,带着无限的热情、青春的热血和法治的梦想继续前行。

(梁磊,怀远法院政治部工作人员)


 
责任编辑:卢佳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