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五河县朱顶供销社: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王业密与被上诉人五河县朱顶供销社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3民终1212号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