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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04 16:44:51 打印 字号: | |

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袁松: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合肥天丰运输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余朝侠、袁素珍、袁利、袁颂、袁祖聪、袁海燕、师爽腆、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袁松、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3民终1514号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2023年7月4日


 

责任编辑:卢佳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