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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06 10:31:24 打印 字号: | |

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蚌埠市茂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郭术英、郭旭新、郭雪华、王华树、周少会、周少元、邹会、郭明友与被上诉人张家港市后塍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原审第三人蚌埠市茂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3民终1671号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责任编辑:卢佳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