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蚌埠市金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申请人安徽新恒基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江淮分公司与被申请人蚌埠市金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3)皖03破申25号民事裁定书。本院裁定:一、受理安徽新恒基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江淮分公司对蚌埠市金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二、本案由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审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日
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蚌埠市金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申请人安徽新恒基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江淮分公司与被申请人蚌埠市金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3)皖03破申25号民事裁定书。本院裁定:一、受理安徽新恒基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江淮分公司对蚌埠市金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二、本案由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审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