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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执行案件中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
作者:魏勇  发布时间:2023-07-21 10:19:11 打印 字号: | |

记得自己刚进法院工作的时候,在老院长的办公室里看到当事人送的一幅普普通通的匾,上面写着两行字“尽我黄昏泪,感君朝阳热”。后来我也没有询问这副匾背后的故事,但至今仍感受到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可感谢及老院长对当事人的关心和体贴……

具体到民事案件执行工作,我们也应该从人民群众的切身感受考虑,积极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表面上执行标的是款物或行为,但实际上很多时候是做人的思想工作,思想工作做好了,当事人想通了,就会积极配合法院执行,案结事了则是水到渠成的事了。如何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呢?我想应从三个方面来做。

首先,在指导思想上应依法、依规、依理。作为一名执行员,应精通法律法规并理解法律背后的理念和精神,提高我们的执法素质,从而指导、规范我们的执行工作,做到我们的执行行为和谈话于法有据。在接待中,对当事人说法释法,阐明违法的后果及利害关系,促使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依法依规的同时,还要依理,用道德规范、公序良俗来感化当事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道德意识、行为准则,只有让他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不符合道德准则和善良风俗,让当事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他才会主动改正自己的行为。

其次,对待当事人态度要真诚,尊重并理解当事人。真诚就是对待当事人象对待自己的朋友、亲人一样,让当事人感受到执行员是在为他而考虑,真心为他在办案。尊重是在执行工作中,我们应以平等的态度接待当事人,不能居高临下、颐指气使,有的当事人本来就有对立情绪,如果我们工作态度简单粗暴,往往使矛盾激化,工作难以开展进行。理解就是设身处地的站在当事人的位置思考,了解当事人的难处和苦衷,与当事人产生共鸣,让当事人信任法院,认可你这个办案人。

最后,在工作方法上,要与当事人主动联系、积极沟通、及时反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当事人的心态处于焦急与不安中,希望自己的权利尽快得到实现。这时,办案人应主动与当事人联系,安抚当事人的焦虑心理,让他知道自己的案件得到了重视。案件如果出现新的变化,应与当事人积极沟通,征求当事人意见,调整执行计划,并将执行结果及时反馈给当事人,使当事人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从而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直至案件执行完毕。

作为法律人,我们应该尽其所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努力让当事人感受到法的温情,我想,这也是司法为民理念的应有之义。(魏勇)


 
责任编辑:卢佳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