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皖03执172号
曹澄云、陈玉娟: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张志康与被执行人曹澄云、陈玉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3执172号之二执行裁定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执行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上述法律文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