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陈昌正: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郭同局与被上诉人五河县世威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五河家辉种植专业合作社、盛小雨,原审第三人尹成旭、尹成海、凌帅、盛权、陈傲、王格、五河皖浙苏物流有限公司、陈昌正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3民终2020号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