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将8月15日设立为全国生态日。在首个全国生态日即将到来之际,蚌埠法院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讲好重视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建设故事。
本期推出的是——
法院搭台,多家单位同堂受训
8月4日上午,蚌埠法院环境资源类案件审判业务培训在禹会区法院举办,安徽高院立案二庭庭长、审委会委员张红生应邀为参训学员授课,全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生态环境局等多家单位均派员参加。
张红生聚焦环境资源审判实务,从环境资源审判保护的法益入手,以丰富生动的案例剖析了环境资源案件中的重点、疑点、难点,并就预防性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的适用、专家意见的适用、司法权对行政权的关系等前沿问题展开深度讲解,呈现了一堂内容详细、实用性强的环境资源审判实践与理论课。
“法院环资审判的同堂培训,全市检察机关的检察官有机会现场听取审判专家高水平授课,受益匪浅。环资审判三合一改革的背景下,省高院张红生庭长以指导性案例为主线,详细介绍了环资审判类型、裁判要点等,对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关系、惩罚性赔偿的司法运用、专家意见的证据证明等问题的讲解,都有很强的指导牲”,参加培训的蚌埠市检察院陈春霞副检察长如是说。
课后,蚌埠市公安局森林分局(食药环知犯罪侦查支队)局长(支队长)朱立斌等人意犹未尽,就实务中遇到的相关问题与张红生庭长进行互动。市环境资源局副局长李青等人全神贯注且饶有兴趣地全程聆听讲座。一个细节让大家感觉到举办方的组织严谨和周密安排,那就是参加培训人员用的非一次性纸杯的玻璃杯都体现环保元素。
这既是蚌埠中院司法能力提升年活动的一个规定内容,也是开启即将到来的“8·15”首个全国生态日宣传学习教育活动序幕。参学人员纷纷感到受益匪浅,对环境资源执法、司法理念有了进一步的启发,进一步坚定了共绘生态环境保护“同心圆”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