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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法院法官与大自然“对话”
  发布时间:2023-08-09 10:53:47 打印 字号: | |

6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将8月15日设立为全国生态日。在首个全国生态日即将到来之际,蚌埠法院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讲好重视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建设故事。


本期推出的是——


三级法院法官与大自然“对话”



在首个全国生态日即将来临之际,8月4日,应邀来到蚌埠给全市法院讲授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省高院立案二庭庭长张红生于当日下午前往入选全国法院湿地保护典型案例中所关涉的安徽三汊河湿地公园,与蚌埠中院及相关基层法院的环资审判法官们一道实地考察调研。




在蚌埠市三汊河湿地公园,张红生与蚌埠法院环资审判法官们观看三汊河湿地公园建设宣传片、参观相关展览、与公园管理处工作人员沟通交流、实地察看湿地公园生态保护,详细了解湿地公园生物种类、规划建设、环境治理等情况。

在对脚下这片生机勃勃的绿色湿地有了更深入了解的同时,张红生特别向公园工作人员重点了解市区两级法院关于湿地保护工作开展等情况。

三汊河湿地公园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禹会法院与湿地管理委员会签署了三汊河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协作协议,定期三汊河湿地公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举行巡回审判,普法效果十分显著,当地人民群众身临庭审现场,直观地了解到在湿地狩猎珍稀鸟类等是违法犯罪行为,并口耳相传,在法院指导帮助下,湿地公园设立的警示教育牌、宣传标语简明扼要、直入人心,工作人员还表示,入选全国法院湿地生态保护典型案例的《姜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也获得了高度肯定。

随后,张红生等法官又转场前往怀远县四方湖自然保护区,与四方湖自然保护区的县级林长及村级林长进行了交谈,查看四方湖水体、植被等,对林长制改革、县村两级林长的日常工作情况及四方湖保护区林木养护、湿地保护、当前生态环保中存在的问题等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



作为四方湖自然保护区的县级林长的怀远法院院长王胜法表示,怀远法院除严格落实林长制工作要求对四方湖进行定期巡林、督查造林绿化、湿地保护等职责,还通过巡回法庭开庭审理环资案件、印刷本区域典型案例环保宣传册、上门入户宣传等多种方式进行生态保护宣传。

四方湖自然保护区的村级林长对市县两级法院高度重视四方湖自然保护区的生态文明建设点赞,认为法院多次为四方湖自然保护区遇到的环保法律问题提供咨询并对当地民众进行环保法治宣传,当地人民群众的环保法治意识得到普遍提升,四方湖自然保护区非法捕捞及狩猎等违法犯罪行为发生频率大幅度下降,生态环境得到极大改善,一个较为突出的表现就是四方湖的水鸟数量大量增加,水鸟在荷叶上下蛋孵化成为四方湖一景。

烈日下的考察调研,虽然汗流浃背,但张红生一行兴致不减。骄阳炙烤下的土地,散发着大自然特有的芳香,让考察调研更加接地气。举目眺望通过近些年不遗余力修复生态形成的绿意盎然、荡漾碧波,鸟儿在自由自在地飞翔,法官们深感保护生态环境任重道远,必须时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用司法之力为湿地保护和修复工作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卢佳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