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皖03民终1605号
李娟、焦保领、年吉娜、五河徽合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本院审理上诉人吴华月与被上诉人焦保领、年吉娜、李娟、五河徽合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案件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皖03民终16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O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皖03民终1605号
李娟、焦保领、年吉娜、五河徽合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本院审理上诉人吴华月与被上诉人焦保领、年吉娜、李娟、五河徽合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案件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皖03民终16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O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