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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29 10:14:43 打印 字号: | |

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皖03民终1605号

 

李娟、焦保领、年吉娜、五河徽合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本院审理上诉人吴华月与被上诉人焦保领、年吉娜、李娟、五河徽合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案件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皖03民终16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O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责任编辑:卢佳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