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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04 11:29:54 打印 字号: | |

计洪国: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计同彩、周光与被上诉人陈秀荣、计成、计正、邹素平,原审被告王龙军、王龙虎、王猛、王军、王桂芳、王洪海、计洪国、计保林、徐永、计松、赵国祥、赵峰、王晖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3民终2434号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零二三年九月四日


 
责任编辑:卢佳银